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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範區鬆綁 兩岸新型態金流
Dec 19th 2013, 09:44

「示範區成立後將會帶動兩岸的競爭與合作,其中人民幣的匯流將有助產生新的業務型態。」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的修正案,經建會主委管中閔19日指出,修正案將有利於帶動兩岸交流,並以自由開放吸引外資,而非短線投資者。江揆也表示,未來將針對各界,特別是僑界、對岸人士進行宣導,不排除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行產業合作。

經建會19日在行政院院會上報告「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」的修正案,草案內容大幅度改變,不僅開放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以獨資、合資、法人的形式進駐示範區,允許他們處理國外業務,也放寬租稅限制,減免部分課稅。

另外除了整合雲端e化、前店後廠的智慧物流、國際健康園區、農業品牌加值、金融服務之外,也將教育創新列為示範重點之一,由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設立實驗性大學、學院、學位,擴大招收境外學生,拓展國內學生視野。

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認為,兩岸在物流上不免會競爭,但金融上應有合作機會。「台灣示範區推財富資產管理,而大陸也推動很多金融業的鬆綁,且兩岸人民幣存款快速增加,預計將會產生新的業務型態。」他認為這將有助於人民幣與台幣的兌換利差。

針對未來示範區的國際招商計畫,管中閔表示,將赴歐洲、日本、東南亞、美國等地推廣。但他強調,新版示範區方案的重點是自由化開放,而非著眼於短期的投資效益,因此對外宣傳時會以法令鬆綁來吸引外資。

至於未來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(TPP)與全面經濟夥伴協定(RCEP)的時間,管中閔表示無法立刻確定,但下一步將進行TPP會員國對我國第一階段的審核。主要是檢視台灣法令鬆綁的程度與自由化的決心,必須獲得成員國的一致認可,因此在法規面還必須再做調整。

行政院長江宜樺指出,示範區為台灣因應世界區域整合趨勢所推出的重要方案,尤其針對TPP、RCEP的發展,必須加速自由化與國際化的準備。目前第一階段示範區已於今年8月啟動,該階段不須修法,只要更改行政命令鬆綁規定即可,第二階段必須確立法源,由經建會及相關部會研擬《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》,待條例於立法院三讀通過。

江揆也已裁示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擔任專案推動小組召集人,以行政院發言人團隊作為幕僚,針對立法院、媒體、產學界、地方政府、僑界、對岸人士及外國領事館等進行宣傳。江宜樺說,未來將不排除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行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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